项目概况
“十百千”·“库车初品”公用品牌管理运行及参展交流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5-WT143-2
项目名称:“十百千”·“库车初品”公用品牌管理运行及参展交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十百千”·“库车初品”公用品牌管理运行及参展交流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小程序商城运营;在库车本地运营不低于2家线下门店;持续推进宁波前置仓运行;组建销售团队不少于1支,人数不低于7人,组织本地区农特产品外销数量达到2000吨以上(包括库车本地除棉花以外的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力争推进“库车初品”商品申请注册(2025年主要对接第三方,提交和完善相关印证资料);组织本地农特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外出参展交流3次以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 供 应 商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 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 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 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库车市天山东路55号
联系方式:18299559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春华社区南大街59-1号南泉小区9号三层301-309室
联系方式:15003000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岩
电 话:1500300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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