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6〕1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县银渠路与金龙路交叉口东南角;土地面积1956.1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R):1.0<R≤2.5;建筑密度:不大于75%;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15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63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15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63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9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3月1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http://***/glggzy/%EF%BC%89%E4%B8%8A%E8%BF%9B%E8%A1%8C%E3%80%82%E8%AF%A5%E5%9C%B0%E5%9D%97%E6%8C%82%E7%89%8C%E6%97%B6%E9%97%B4%E4%B8%BA2026%E5%B9%B42%E6%9C%8826%E6%97%A58%E6%97%B600%E8%87%B32026%E5%B9%B43%E6%9C%8811%E6%97%A5%E4%B8%8A%E5%8D%8810%E6%97%B600%E5%88%86%E6%AD%A2%E3%80%82%3C/p%3E%3Cp%3E
申请人可在2026年2月26日8时00分至2026年3月11日10时00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本期出让活动竞价询问期为 2026年3月11日10时00分至10时05分(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注:本期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人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的,我局不予受理。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灵川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广西灵川农商行城关支行
账 号:300512010102117618-100001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