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核岛通风系统电动执行机构国产化替代评估采购招标
一、 项目名称
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核岛通风系统电动执行机构国产化替代评估采购。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采购需求为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核岛通风系统电动执行机构国产化替代评估服务工作。
详见 《海阳核电一期工程MD01风阀电动执行机构样机制造与试验采购技术规格书》(HYG-MD01-GER-007 Rev.1)和《海阳核电一期工程MD03防火阀电动执行机构样机制造与试验采购技术规格书》(HYG-MD03-GER-007 Rev.1)。
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完成技术规格书规定所有工作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5) 近36个月内(至2025年04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6) 近36个月内(至2025年04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
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具备IOS90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 5月 22日至 2025年 5月 28日 0时 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每标段人民币贰佰元整
(¥200.00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6月 13日上午 08: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