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河南省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 10 月 2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ZBHT-2026-1328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河南省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4098.77元;
最高限价:584098.77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DCZBHT-2026-1328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河南省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 584098.77 | 584098.77 | 是 | 584098.77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河南省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3、质量标准:合格;
5.4、工期:30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5.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经理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3.3、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10 月 12 日至2026年 10月 1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报名时间内需将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将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dcgczxkf@[链接] )以邮箱接收到资料时间为准。开标后,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联系电话:15937802129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 10 月 2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 10 月 2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0371-27266377
2.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
联系电话:1593780212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
联系电话:159378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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