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川河片区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川河片区城市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北发改投资[2025]1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川禹泉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川禹泉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北发改投资[2025]1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博睿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
2.2建设规模:①建设2.5公里生态缓冲带、5处水生植物净化区、3套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4套增氧曝气设施、3套沉沙设施;配套设置集装箱式经营摊位70个、公共信息发布与运营位90处。②改造休闲广场3处、沿河步道改造9.43km;沿河加装2公里防护围挡、安防设施5处、无障碍设施8处等,完善滨水区域安全设施;建设智慧监测系统与导览标识牌,配套建设公共卫生间与休憩座椅,利用生态浮岛等对新川河水质进行提升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工程。
2.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 6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招标范围: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各类专项设计及后续服务(含协助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备案、施工阶段的配合、现场技术等服务)等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施工范围: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发包人根据需要交由承包人具备资质而可以实施的三通一平等建设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 1个标段;标段投资额:51000000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类或水利类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类或水利类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 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拟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担任。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6家,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30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链接])-“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9时2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16-535837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川禹泉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石泉北街82号
邮 编:622750
联 系 人: 骆女士
电 话: 1320827727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博睿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涪城区荷花东街9号汇金荷花1栋15楼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795959721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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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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