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红石社区居委办公楼维修维护工程 |
项目编号 | SC01122420250101 |
标(包)段名称 | 红石社区居委办公楼维修维护工程 |
标(包)段编号 | SC01122420250101001 |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 |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第三项商务要求第四条付款方式。 1、更正内容:将付款方式由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并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7% ,剩余审定金额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更正为以下内容: (1)待竣工结算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最终结算审定总金额的97%;最终结算审核总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 (2)质保金的退还:采购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一次性足额无息退还给供应商(质保金退还后,乙方仍然有对本项目施工质量的质保维修义务,直到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质保期结束止)。 2、其余内容不变。 | |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 |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红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方式 | 13693453745 |
代理机构 | 四川百舸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方式 | 028-85807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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