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16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监管中心(平顶山市看守所、平顶山市拘留所、平顶山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综合办公楼及配套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10月2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变更内容:
1、补充事项:新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条“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有)”内容:招标人参考《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DBJ41/T141-2024明确相关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编号DBJ41/T141-2024)及国家、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配备施工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2、补充事项:新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5条“农民工工资相关说明”内容: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中标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20日内到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3、原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3%(向下取整至万位)”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向下取整至万位)”
4、招标文件与本变更、补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变更、补充为准,其它内容不变;如由于投标人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监督部门: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MB0Q91794W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安局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280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375-3222791
2、招标代理人: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16号19号楼
联系人:陈春林
电话:18238125736
2026年11月04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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