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高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邻水县高滩镇2025年大湾河生态清洁
小流域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邻水县水务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第二批(部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邻水务发〔2025〕63号)的文件要求,我镇将在八家山村、桂花村、接龙场村、西乐村、长渠村、子中社区开展实施2025年大湾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现该项目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精神确定施工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邻水县高滩镇2025年大湾河生态清洁
小流域项目
(二)建设地址:邻水县高滩镇八家山村、接龙场村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1.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包括坡改梯3.41h㎡、修建截排水沟、蓄水池、生产道路1.081km、田间道路0.239km、乡村美化、流域碑、宣传牌、封禁碑,整治堰塘等工程。
★详见设计文件和项目清单。
2.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图纸和财政评审清单要求实施。
(四)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五)发包价(固定价):人民币888206.4元(大写:捌拾捌万捌仟贰佰零陆元肆角)。
根据《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邻府规〔2024〕4号)文件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采取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后的价格作为发包价(其中房屋建筑、公路、隧道、桥梁等工程下浮8%;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下浮10%)。因此,该项目发包价已在财政评审预算控制价986896元的基础上下浮10%。
(六)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
二、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包含水利水电工程)和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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