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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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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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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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488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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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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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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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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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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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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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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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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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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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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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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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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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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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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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结构;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9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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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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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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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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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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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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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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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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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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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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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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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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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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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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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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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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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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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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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693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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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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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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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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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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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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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明(注册编号:桂245121438927;身份证号:441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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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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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秋月【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0430;身份证号:4503**********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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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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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改扩建项目
2.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桂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1#商务办公楼、1#门卫室及一期地下公共停车场
3.桂林粮贸大酒店建设项目
4.桂林铁路康养中心新建康养楼
5.桂林市雁山奇峰创业工业园区(一期)工程-DN-19a地块、DN-20地块、DN-21地块标准厂房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6.五福顺特色食品产业园新建厂区4#、5#、6#楼厂房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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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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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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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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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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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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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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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462.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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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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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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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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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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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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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远园(注册编号:桂245151658536;身份证号:4521**********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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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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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倍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2288;身份证号:4509**********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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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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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年产10万吨减水剂、10万吨速凝剂项目
2.横州市健康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1号厂房工程
3.宜尚酒店融创茂店室内装饰工程
4.北流市隆盛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
5.普利幸福湾首期(1#、2#、3#、4#、5#、16#楼及首期地下室)建设工程施工及发包人指定的配套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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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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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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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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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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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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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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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936.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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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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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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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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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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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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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登辉(注册编号:桂245171864810;身份证号:4503**********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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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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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俊杰【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5915;身份证号:4503**********06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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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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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平乐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及警务保障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2.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国医堂室内外装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3.灵川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内精装修工程
4.祥龙云居(原名万象·海德堡)5#楼
5.桂林中学临桂校区2#艺术楼、3#国际部综合楼
6.桂林市灵川县供电局一级物资仓库项目
7.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大学生艺术中心
8.金霖华庭7#—9#楼及二期地下室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权重或满分分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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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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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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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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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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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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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桂林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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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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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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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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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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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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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3825369、381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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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