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寓房粉刷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3号楼8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H2025-018
项目名称: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寓房粉刷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479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479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寓房粉刷维修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1.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需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如属于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 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3号楼8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3号楼8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3号楼8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对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磋商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文件方式: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时须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资质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96号
联系方式:蔚等 13919242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3号楼812室
联系方式:卜经理13139264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经理
电 话:13139264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