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重点项目施工2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重点项目施工2标已由淮安市水利局以淮水运管〔2025〕31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3481万元及地方配套869.53万元,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盱眙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盱眙县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重点项目施工2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盱眙县天泉湖镇。
2.2项目建设内容:
(1)公共基础设施提升
①水利部分:拆建东方红泵站1座,东方红泵站主渠衬砌0.955 千米;拆建红旗泵站1座,红旗泵站主渠衬砌1.372 千米配套放水涵闸5座;三级干渠衬砌 0.498千米,配套分水闸2座,节制闸1座;拆建山洪桥、高北桥、何郢桥。
②道路部分:合山线道路维修改造5.203千米;天泉湖路维修改造7.47 千米;防汛撤退通道维修改造2.71千米;智能充电桩安装10个。
(2)产业创新提升
①建筑部分:新建厂房2座,总面积5169平方米。
②移民农业科技创新:无人机设备采购9台;物联网监测设备采购15套;平台建设与运维,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总投资额4350.53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盱眙县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重点项目施工2标,招标范围包含新建厂房2座,总面积5169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本标段对应投资概算1261.72万元。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2022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扫描件,签字、盖章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签字、盖章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超过法定缴纳社保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09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招标控制价:11442976.99元(含36.75万元备用金),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60分;施工组织设计35分;项目管理机构、业绩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投标报价 |
60 |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7%(含)~99%(含)之间的得60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9%以上每超过+l%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7%以下每超过-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2.2.4 (2) | 施工组织设计 |
35 |
|
1 |
施工布置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2 |
标准化施工 |
2 | 建筑工程标准化施工方案、文明工地等方案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3 |
施工进度 | 4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4 |
土石方工程 |
3 | 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5 |
建筑工程 |
5 | 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6 |
采购及安装工程 |
4 | 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7 |
装饰工程 |
4 | 装饰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8 |
给排水工程 |
3 | 给排水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9 |
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 |
2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治理、封闭施工等)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10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 | 1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11 |
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3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12 | 冬雨季等施工措施 | 2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2.2.4 (3) | 项目管理机构、业绩 |
5 |
|
1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1.5 | 2022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得1.5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
2 |
企业业绩 |
1.5 | 2022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注: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规模类型的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材料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发包人签字盖章)】 企业业绩和拟任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项目经理业绩优先。 |
3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
2 | 1、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满足工程需要,至少配备安全员、质检(量)员、资料员、施工员(提供相应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每人只认一个证书)。 上述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行政监督部门
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17-8370015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715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517-882955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白下路2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9895909267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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