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廊坊市社会福利院(廊坊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26〕2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建设单位为廊坊市社会福利院(廊坊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招标人为廊坊市社会福利院(廊坊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廊坊市桐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廊坊市社会福利院(廊坊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28.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47.77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包括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及综合楼、社会福利院、救助站、食堂四个楼栋的室内墙面、顶棚、地面、照明系统、插座系统、配电箱等拆除及新做;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及综合楼、社会福利院两个楼栋的外墙面拆除及新做;社会福利院的屋面拆除及新做等,建设地点:爱民道南侧,友谊路西侧。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27.081937万元。2.3计划工期:212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2.5其他: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26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 5 月2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 9 月 2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①信誉条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公布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自2023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②财务要求: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④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为项目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08时30分至2026年9月30日17时3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获取招标文件;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获取。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至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链接])、河北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网([链接]:31803/#/myHome/index?redirect=/¶ms={})上发布。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廊坊市桐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吕云昊,联系电话:0316-2204444。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6-6078715电子邮箱:/9.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10.1招标人:廊坊市社会福利院(廊坊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通讯地址:爱民道南侧,友谊路西侧;联系人:田君侠,联系电话:0316-2578008,电子邮箱:lfsshfly@[链接]。10.2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桐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临空经济区航谊道自贸区科创基地8579;项目负责人:吕云昊,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6-2204444;电子邮箱:525205319@[链接]。10.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信息: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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