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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环境监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及相关服务项目LYHD-HBFW标段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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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环境监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及相关服务项目LYHD-HBFW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受委托进行招标,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LYHD-HBFW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区疏港航道起自宿连航道与盐河交叉口,迄于中云台作业区,航道全长约32.5公里,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船闸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航道工程:航道全长32.5公里,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60米,通航水深不小于4.0米,弯曲半径不小于360米。船闸工程:扩建云善船闸,云善复线船闸规模为230×34×5.5米(闸室长×口门宽×门槛最小水深)。配套工程:建设水上服务区工程、铁路桥桥墩防护工程、公路桥梁防护工程,以及航标、信息化、水土保持、环保、绿化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LYHD-HBFW标段,招标范围为连云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范围内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应急预案编制、增殖放流方案编制、评审(如有)及后期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含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如需)及竣工环境监测)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环境保护等相关服务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关于连云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连环审〔2025〕25号)要求及《连云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对该项目施工期的相关环境要素数据进行采集、分析、试验监测等,开展现场调查及公众参与调查等,根据监测和调查结果,编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含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如需)及竣工环境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

施工期服务范围含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环保制度体系建设,做好建设单位环保台账资料梳理;定期提交环保咨询工作报告及施工期定期监测报告。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环保业务检查和指导,对监理、施工单位环保内业资料、环保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和督促落实,并就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每年按委托人要求邀请环保专家开展专业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目的在于:

①调查工程在施工、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②调查工程是否贯彻了“三同时”制度,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③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④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当地经济的作用、对工程影响范围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⑤根据调查的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2)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手册及施工期、运营期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批复要求的全部预案。为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控制事件的蔓延,减少环境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②调查分析项目风险特性及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③分析目前应急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提出合理的措施建议;

④在以上技术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⑤协助开展应急预案专家组审查会,并负责环保部门备案。

3)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编制本工程增殖放流方案,组织方案评审(如需要),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该工程的增殖放流工作及相关总结等。

4)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其他要求。

2.3 工作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止,并按要求参加竣工验收等。在各阶段满足工作条件后60天内,按照委托人要求递交施工期环境监测相关资料、增殖放流方案(须满足工作实施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含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如需)及竣工环境监测)、相关应急预案等,以及完成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备案的一切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服务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

(2)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A.资质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B.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服务完成时间”为准),在已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C.社保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6年8月-10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17时30分至2026年11月3日17时3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15194/OP/[%E9%93%BE%E6%8E%A5]%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F%BC%8C%E5%9C%A8%E9%A6%96%E9%A1%B5%E5%B7%A6%E4%BE%A7%E2%80%9C%E6%8B%9B%E6%8A%95%E6%A0%87%E7%AE%A1%E7%90%86%E2%80%9D%E4%B8%AD%E7%82%B9%E5%87%BB%E2%80%9C%E9%A2%84%E7%BA%A6%E7%AE%A1%E7%90%86%E2%80%9D%EF%BC%88%E2%80%9C%E7%94%B3%E8%AF%B7%E9%A2%84%E7%BA%A6%E2%80%9D%E6%97%B6%E8%AF%B7%E5%8A%A1%E5%BF%85%E7%95%99%E4%B8%8B%E6%89%8B%E6%9C%BA%E5%8F%B7%E7%A0%81%EF%BC%8C%E4%BB%A5%E4%BE%BF%E8%81%94%E7%B3%BB%EF%BC%89%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AF%8F%E5%A5%97%E5%94%AE%E4%BB%B7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并链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 系 人:周云鹏、邱晨、赵伟娜

电    话:0518-81765176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闫瑞澳、胡继军(项目负责人)

电    话: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E-mail:3856225611@[链接]

工作QQ: 3856225611(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4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周云鹏、闫瑞澳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电    话:0518-81765176、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3856225611@[链接]

8.7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邮    编:210001

电    话:025-52853035

传    真:025-528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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