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相关规定,对原招标文件(编号:CRUCGBG-QSPG-SWZB-2025-008)进行招标补遗,内容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中结算及支付调整如下:
原招标文件支付条件:
按月结算,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后 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自愿承担由于建设方不能按时向总包方结算的风险, 因建设方不及时付款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时,乙方自愿免除甲方违约责任。
调整后的支付条件:
按月结算,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期结算金额的50%;与供应商办理最终结算后(供货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70%;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与发包方(建设单位)竣工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5%;剩余5%的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无息付清。
特此说明。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泉山南路棚改片区B区项目经理部
2025 年 0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