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5年房屋鉴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5-05-22
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5年房屋鉴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5年房屋鉴定服务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受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5年房屋鉴定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
(1)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永胜县分公司机关职工宿舍楼(东西向)房屋进行现场检测、安全鉴定并出具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鉴定报告,永胜分公司检测鉴定预估面积1230平方米。
(2)对华坪县局(分公司)龙洞烟站烟农休息室房屋、新庄老烟站原仓库房屋、新庄烟站仓库房屋进行现场检测、安全鉴定并出具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鉴定报告,华坪分公司检测鉴定预估面积2500平方米。
2.3最高限价(含税):8.93元/平方米。
2.4鉴定工作时限: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工作,20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及服务要求。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1年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其他组织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4月至今任意3个月合法有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后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书面声明)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被依法暂停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军队等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交廉政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已被移出的除外);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名录为准);
注:上述内容查询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开始前查询后提供给评标专家审查。
3.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承诺书,格式内容自拟)
①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1.3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4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4.2本项目接收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将所需提交以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及经办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发送至..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资料电子版及招标文件费用后,将及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注:①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其相关资料及招标文件费用的最后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的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发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16日14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4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14时30分。
6.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