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浦自然资告字〔2025〕17号
经浦北县人民政府批准,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PB2025-37 | 宗地面积: | 33349.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张黄工业区入园大道北向(张黄大道西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10%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1800 | 保证金: | 466万元 | 起始价: | 466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拍卖时间: | 2026年1月13日10时 | ||
准入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浦自然规条字〔2025〕91号)执行。 | |||||
宗地编号: | PB2025-38 | 宗地面积: | 3333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工业区益顺街南向(蕉乡路西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43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10%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1800 | 保证金: | 465万元 | 起始价: | 46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拍卖时间: | 2026年1月13日10时 | ||
准入产业类型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浦自然规条字〔2025〕92号)执行。 | |||||
二、土地使用条件
(一)拍卖地块作为工业项目“标准地”向社会公开出让,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PB2025—37号地块:准入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PB2025—38号地块:准入产业类型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建设项目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建成并投产;
3.项目在投产后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1.67万元/亩;
4.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亩;
5.项目投产后,产出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能耗标准:低于国家行业能耗标准;
8.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浦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步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由浦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二)受让人因自身原因逾期3个月不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扣除开工违约金后退还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三)受让人逾期6个月项目建设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由业主组织拆除,扣除逾期竣工违约金后退还土地出让价款。或者县人民政府批准不拆除地上建(构)筑物的,给予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70%的补偿。
(四)项目建成后,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的,经相关部门核定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予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80%的补偿:
1.项目竣工后,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地均税收等经济指标不达到出让合同约定标准的(县工信局核定);
2.企业自身原因停止使用土地或停止生产经营2年以上而又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收回土地的(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核定);
3.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和备案施工图建设内容的(县自然资源局核定);
4.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企业生产项目已不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且拒不调整产业和改进工艺的(县发改局核定);
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损害园区长远发展利益的(浦北生态环境局核定);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县应急管理局核定);
7.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查处,后果特别严重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
(五)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使用条件不得擅自改变,如果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由县政府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如果受让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予土地连同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65%的补偿。
(七)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本地块核定的产业类型进行生产建设,如需调整产业类型的,必须报浦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予土地连同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85%的补偿。
(八)项目未投产前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设定和登记抵押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本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并且贷款用途必须用于本地块的开发建设,否则不予受理抵押登记。
三、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上传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本地块拟建设项目审批同意的环评手续或意见(环保部门出具);
2.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3.PB2025—37号地块: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本地块拍卖公告期间申请竞买人有466万元人民币以上(含466万元)的存款证明;
PB2025—38号地块: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本地块拍卖公告期间申请竞买人有46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465万元)的存款证明;
4.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申请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在浦北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属非浦北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在浦北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且竞买前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四、报名申请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12日16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网址:
九、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可选其一)
(一)户 名: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北县支行
账 户:20747101040003950
(二)户 名: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分理处
账 户:825612010109743598
(三)户 名: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浦北支行
账 户:45050110120500000363
(四)户 名: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浦北县支行
账 户:20345072100100000183291
(五)户 名: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户:63210101302031515
(六)户 名: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北解放路支行
账 户:805354695100001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qzggzy/%EF%BC%89%E3%80%81%E6%B5%A6%E5%8C%97%E5%8E%BF%E4%BA%BA%E6%B0%91%E6%94%BF%E5%BA%9C%E9%97%A8%E6%88%B7%E7%BD%91%E7%AB%99%EF%BC%88http://www.gxpb.gov.cn/%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北县县城越秀大道24号
联 系 人:黄桢、黄曲安
联系电话:0777-8317527、0777-8317510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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