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503-00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溪湖区火彩线至沈本线连接线道路改造工程(电力迁改))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变更为:17614146854,其他均不改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09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电子备份文件至指定邮箱(接收电子加密备份文件邮箱地址:lnzdxmglyxgsbx@163.com),同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邮件标题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联系电话。(附件各类文件推荐格式:文档类pdf、doc、docx,表格类xls、xlsx,图片类jpg、jpeg、png,多文件建议使用zip压缩包)。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s:ggzyjy.benxi.gov.cn)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开标解密时长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响应)。 6、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火连寨街道办事处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寨中路68号
联系方式:18641449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96-5号H132室
联系方式:176141468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7614146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