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潭头镇创业路向北延伸(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606-410324-04-01-847079),已由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6年潭头镇创业路向北延伸(二期)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栾交[2026]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2026年第一批衔接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招标人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6年潭头镇创业路向北延伸(二期)项目2.项目代码:2606-410324-04-01-847079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262号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6-975.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2026年第一批衔接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最高投标限价4552100.00元6.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位于潭头镇金城东路与本项目交叉处,路线沿老路向北,止于阳庄村东北侧,全长1121m。原有路面宽4.5m,本次改造后路基宽8.5m,路面宽7.5m主要设计内容为:将原道路挖除,路基挖填找平后,统一铺20cm沙砾垫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5cm沥青混凝土面层。道路沿线做混凝土护坡和挡墙防护,铺设圆管涵,施划道路标线,安装花箱护栏、标志牌、轮廓标和太阳能路灯。7.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8.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9.工期:60日历天。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优良;11.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执行;1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16.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根据洛采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 (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17.评审与定标:(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2)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招标;(4)中标候选人数量及规则: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3 至 10 家(含 10 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10 家以上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10 家;(5)中标候选人核查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十章定标办法 ”;(6)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7)开标及定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 ”(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2025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 D 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点击“[链接]”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0月22日 至2026年10月2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链接]”,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1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七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链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08880285 代理机构: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15A01 项目负责人:付利娜 电 话:18137990268 监管部门: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综合业务股(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2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