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新世纪智慧档案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峨眉山市新世纪智慧档案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支付”中“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设计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施工预付款为合同价(不含工程设备暂估价)的30%。”变更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设计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施工预付款为合同价(不含设备购置费)的30%。”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汇信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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