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宁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5)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8355.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701.16万元;建设规模:主新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三座,三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用地面积合计397.64㎡,日转运量合计140吨;新增新能源车辆及其配套使用的装备设施,其中车辆共计81辆,包括压缩式垃圾转运车、自卸式垃圾车、勾臂车、餐厨垃圾车、新能源三轮垃圾车等。同时新增150个生活垃圾分类亭,9000个垃圾桶,500个分类垃圾箱,建设地点:肃宁县翡翠公园北侧、金恩酒店东侧、振兴街与小白河交叉口。(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7 万元。(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2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监理员不得少于2人。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7 00:00至2026-10-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肖亚峰 ,联系电话:0311-83055039-88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0317-5017186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肃宁县武垣路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楼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91 |
| 联系人: | 刘晓光 | 项目负责人: | 卢玲菊 |
| 电话: | 0317-501735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3055039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3055026 |
| 电子邮件: | scghw2020@[链接] | 电子邮件: | boaozb@[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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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13001619032050500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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