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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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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2026-ZXGK-C018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4.00万元

最高限价:234.00万元

采购需求:为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餐等用餐食品加工制作和服务,投标人对本项目须组建不少于17人的团队,服务期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其他条件: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其他条件: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餐饮或食品相关)。注:如所属地另有规定的,则按当地规定执行(提供相关文件及证明效力上符合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链接])

方式: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售价: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1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链接])《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400-6168-636转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迎宾大道869号

联系方式:0752-789670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7896911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docx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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