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智慧评审部分)采购已具备相关条件,采购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启动本项目的询比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发布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智慧评审部分)采购
2.项目编号:XDEC-A20250829
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智慧评审部分),主要包括项目评审管理系统、材料价格管理系统、项目评审综合分析系统、后台管理系统等内容。实现对项目评审的全流程管理以及对项目进度的有效监测,同时打造项目材料价格库,深度挖掘项目评审数据价值,助力航空港区项目评审工作的高效开展。
4.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评审管理系统、材料价格管理系统、项目评审综合分析系统、后台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免费运维、技术培训以及完成项目交付所做的其他工作。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内完成定制软件开发,并集成调试完成(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6.试运行期限要求:90日历天(自项目初验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7.运维期要求: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项目提供3年免费运维服务。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采购人技术要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0.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须具有在响应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响应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响应人须具有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软件开发业绩,单项合同软件开发金额不少于30万元。
注:每一份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上述项目业绩的应用软件必须由响应人自主研发,需提供软件自主研发承诺书(加盖公章)并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4.信誉要求:
4.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01月0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2响应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查询时间为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响应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3响应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询比资格。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其他要求:
5.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响应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5.2响应人在询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响应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响应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询比文件: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3日至2025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下同)。
2.询比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
(2)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可在文件发放时间内联系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371-68865936,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采购文件申请,邮件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潜在响应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询比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询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6125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
电话:0371-68865936
2025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