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520260002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劳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09 10:00:00,更正为:2026-11-1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10-09 10:00:00,更正为:2026-11-16 10:00:00。
1.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包1:(一)本项目为学校综合性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采用整体外包、统一管理模式,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学校要求配齐足额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岗位日常服务、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日常运维等全部工作。本次核定总配置人员28人,人员工资不低于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岗位、人数及服务内容如下:”现更正为:“本项目为学校综合性后勤劳务外包服务,采用整体外包、统一管理模式,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学校要求配齐足额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岗位日常服务、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日常运维等全部工作。本次核定总配置人员28人,所有人员工资不低于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保险(五险)缴纳不得低于泸州市(或四川省)最低要求,具体岗位、人数及服务内容如下;”
2.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四)保险保障:须为所有在岗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承担用工全部安全责任、劳资纠纷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用工风险及劳资费用。”现更正为:“(四)安全责任:中标人承担用工全部安全责任、劳资纠纷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用工风险及劳资费用。”
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3.2.技术要求 包1:服务人员服务管理方案:[链接](2项)内容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2.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链接]”现更正为:“[链接]。完整提供上述(2项)内容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3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链接]”
4.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3.2.技术要求 包1:履约能力:业绩:[链接],本项最多得1分[链接]。”现更正为:“履约能力:业绩:[链接],本项最多得2分[链接]。”
5.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3.2.技术要求 包1: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或人社厅或人社局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菜肴制作师证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现删除此条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采购文件,以最新的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崇文初级中学校
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环城路33号
联系方式:1809017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0830-316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830-316102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