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20100FB00512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黑龙江路2号2幢5-2室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黑龙江路2号2幢5-2室房产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2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鼓楼区黑龙江路2号2幢5-2室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53.9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05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
2.7 招租业态: 零售、生活配套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1层,共6层。 (2)装修程度:目前为简装,以房屋腾退后的现状交付。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6.6000 | |
3.2 租期(月): 36个月 (免租期2个月,分别为首年1个月,第2年1个月)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首年成交租金的30%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须符合业态经营要求,不得经营重油烟餐饮(禁止使用燃气、液化气)、废品回收业态、公寓、洗浴、足疗、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同时不得经营存在严重污染、噪音或安全隐患问题的业态。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2万元。 (6)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无。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承租方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和增设他物,不得私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承租方同意按照现状交接且开展相关租赁经营活动,并承担全部物业费用(包含水、电、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等各项费用)。 (5)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 |
6. 其他说明 | |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本次出租的房产为香港紫金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的房产,中选承租方需与香港紫金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不含房屋物业管理费。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柳伟 | |
联系电话: 13951816077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B座22楼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胡先生 | |
联系电话:025-84537009 | |
附件 |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