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6年度大港航道夜航监护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GJT-2025-B-126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度大港航道夜航监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南港工业区港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度大港航道夜航监护服务项目,本次招标监护区域包括大港港区10万吨
级航道(长度为44.2千米)、港内连接水域、天津南港工业区港务有限公司所属泊位港池水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度大港航道夜航监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度大港航道夜航监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提供的监护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要求的适航船舶,船舶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船舶及船员证书齐全有效,船用设备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监护船主机功率不小于700千瓦,航速不小于10节,抗风等级不低于6级。(投标人自行出具对此项要求的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实施过至少1项航道监护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加盖
公章的合同协议书):
4、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以及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信
用信息报告”: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zbcg2888@163.com
转自—https://***/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