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高新区国道西泵站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SHHJ-ZB-2026004 1. 招标条件 燕郊高新区国道西泵站工程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燕郊高新区国道西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投标事项核准的批复燕区审批投资〔202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建设单位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三河市鸿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3000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占地0.2377公顷,主要建设国道西泵站,设计规模为31.9立方米/秒,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铺设DN3500出水管线约100米,DN3500进水管线约20米,同步完善泵站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燕顺路西侧,京榆大街北侧 ,建筑功能:市政排水设施。 2.2 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资料配合、结算审计完成的全部设计工作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23.98 万元。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止,设计成果文件完成60 个日历天,从 2026 年12月15日起至2027年02月12日止 。 2.4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以上三种资质任意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 (1)财务要求:应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链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6 自/年/月/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 / 。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等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 04日17时00分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杨金花,联系电话:0316-3313188,电子邮箱:shhjgczb@[链接]。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燕郊高新区住房建设局市场科 联系电话:0316-3311710 电子邮箱:zijsck223@[链接] 10. 其他公示内容 10.1 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10.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链接])”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链接])”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 10.3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王帅;地址:三河市李旗庄镇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内;服务电话:0316-7151985。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行宫东大街1号;联系人:亢金山,联系电话:0316-3312011,电子邮箱:szsxzb410@[链接]。 11.2 招标代理机构:三河市鸿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通讯地址:三河市区理想新城广场四层东侧;项目负责人:杨金花,联系电话:0316-3313188;联系人:杨金花,联系电话:0316-3313188,电子邮箱:shhjgczb@[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