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脑科医院两院区生活、餐厨垃圾清运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两院区生活、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68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脑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项目名称:两院区生活、餐厨垃圾清运服务 最高限价:23.56万元/年(服务期3年) 项目服务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起始日期按合同签字确认之日起算 合同采取一年一延续。院方对成交单位服务质量一年一考核,经院方根据合同中考核条款考核合格后,合同继续履行一年,双方签订延续合同;如院方考核不合格,考核期结束后,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采购 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两院区生活、餐厨垃圾清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两院区生活、餐厨垃圾清运服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此项目涉及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所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6-16 09:00到2025-06-20 17:00,售价:每包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6-26 14:30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5-06-26 14:3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