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枢纽适应性改造工程BTSNJL-1包头枢纽适应性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包头枢纽适应性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头枢纽适应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5〕151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包头枢纽适应性改造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建设规模:
(1)包头南站新增到发线2条,有效长满足1700米,结合运输径路设置道岔融雪装置。
(2)包头站新建临时停留线3条,有效长满足550米,配套设置消防设施设备等,预留地面电源设置条件;包头站两端咽喉区进行改造,增加平行进路。
(3)包头车辆段运5道挂网电化。
主要工程量:
路基土石方52.35万立方米;框架涵接长67横延米,框构接长162顶平米;站线铺轨8.44铺轨公里,铺设道岔34组,铺设道砟2.58万立方米;新建房屋512平方米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头枢纽适应性改造工程全部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1个标段,标段号为BTSNJL-1。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铁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
3.4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8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