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片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施工(4-6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片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己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片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5】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4-6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利通区辖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蓄水池工程。改造蓄水池 6 座及配套,新建蓄水池 1 座及配套。
(二)首部加压泵站工程。改造首部加压泵站 7 座及配套设施。
(三)配套 7 座蓄水池安全监测设施及视频监控系统;配套 4 座泵站自动化控 制系统。
2.3 计划工期:
施工 4 标段至 6 标段:249 日历天(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4 月 30 日之前具备通水条件)
2.4 招标范围:改造巴浪湖6号蓄水池、改造首部加压泵站及配套设施;改造巴浪湖 5号蓄水池、改造首部加压泵站及配套设施;改造巴浪湖4号蓄水池、 改造首部加压泵站及配套设施。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 4-6 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 4 标段:改造巴浪湖6号蓄水池、改造首部加压泵站及配套设施。
施工 5 标段:改造巴浪湖 5号蓄水池、改造首部加压泵站及配套设施。
施工 6 标段:改造巴浪湖4号蓄水池、改造首部加压泵站及配套设施。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职业单位为本公司。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项目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本项目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 日(北京时间,下同),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它:(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 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施工 4 标段至 6 标段:2025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4 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5 标段 100000 元整、6 标段100000 元整。(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公 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 506 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施工标段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 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953-65216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路 205 号
联系人:马林祥
电话:0953-652162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 2402 室
联系人:牛娜娜
电话:13895502051
2025 年0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