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宁市盐官下河(崇长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3-330481-04-01-536130 | |||||
招标人: | 名称: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35号10楼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573-89239780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联系人:查女士 电话:0573-87297016 | |||||
标段(包)名称: | 海宁市盐官下河(崇长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EPC)Ⅰ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8923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需同时具备(1)+(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如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还应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1) 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确定。 (2)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雨污分流管网工程(或污水零直排)或水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一方)备注:【2021年01月0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对应业绩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三项均须提供)及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票面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和工程内容等,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可补充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加盖竣工图专用章和业主公章)、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或业主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适宜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7_____(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1)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号)。(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其他:√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应满足项目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发布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若行业专项规定高于《安全生产法》的,按从严原则执行。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14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浙江鼎隆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国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2,418,888.00元 | 330天 | 无质量承诺要求 | 奚剑英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2014201535626 | 无 | ||
| 海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恒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541,874.00元 | 330天 | 无质量承诺要求 | 汪许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22018201902539 | 无 | ||
|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海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32,426,788.00元 | 330天 | 无质量承诺要求 | 祝志清 | 一级建造师;浙1332017201747408 | 无 | ||
| 海岸建设(浙江)有限公司;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天宏建设有限公司 | 30,316,331.00元 | 330天 | 无质量承诺要求 | 周小波 | 市政一级建造师;浙1332015201538968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条中-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中的基本账户证明资料)10.1符合性内容4、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1-04至2026-11-09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时间: | 2026-11-03 09:0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9)478 | |||||
行政监督机构: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电话: | 0573-87287239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4 15:0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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