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宁区污水处理再利用提升项目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抚审批字【202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皇岛市骊洋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抚宁区污水处理再利用提升项目,内容包括①厂区外留守营污水处理厂到樊各庄南工业区南二路樊规四街交叉口段中水管道、阀门井、排气井及土方开挖等。②厂区内新建截流井、一体化泵站、箱式变电站各一台 ;建设地点:抚宁区。
2.2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招标(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不足一年的,可只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4
09:00:00至2025-11-20 17:00:00(
北京时间
),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11-14 09:00至2025-11-20 17:00(
北京时间
),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押金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秦皇岛市中建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周荣芝,联系电话:0335-3391013。。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筑工程招投标服务股。
电话:0335-6685651。
电子邮箱:fnqzjj_ztb@126.com。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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