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1795
项目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为了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化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特对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1、有充足的财政资金预算;2、明确的政府采购需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条件:
1.律师事务所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2.能够为本机关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提供服务,服务律师应为专职律师,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
3.应具有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市场监督、城镇燃气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等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二、指派律师应具备条件
1.政治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2.业务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团队负责律师(应为1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且从事过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工作;团队其他服务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
(2)熟悉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顾问服务的丰富经验,了解行政机关运行工作流程;
(3)具有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经验。熟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流程,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1.解答本机关提出的在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解答或意见。
2.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针对决策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事项给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对决策过程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3.对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参与本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对行政执法程序、实体、案卷制作做出建议,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对本机关拟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6.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提供法律指导与法律意见。
7.本机关对外发生诉讼或复议时,应按照法定时限形成答辩状、组织证据,按时向法院提交,并作为本机关委托代理人全程参加诉讼活动。
8.应本机关要求,参与重要信访、投诉处理案件论证,提出法律建议。
9.应本机关邀请,通过专题课程、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为本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并参与有关普法活动。
10.参与本机关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11.参与本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12.对本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行为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13.参与本机关重大项目谈判、会议及合同签订等工作,帮助规范常用标准合同,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14.参与本机关的诉讼、复议、仲裁等案件处理;
15.参与本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
16.参与涉及本机关的社会公共事件处理;
17.参与本机关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
18.提供法律咨询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9.参与本机关其他法律事务。
20.办理本机关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与受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服务效率:
根据本机关要求,及时、快速响应。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服务质量:法律顾问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能够指导本机关依法行政。
2.服务效率:法律顾问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3.保密性:法律顾问及其团队必须严格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4.专业能力:法律顾问团队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能够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本机关的利益。
5.团队稳定性:投标时提供的负责人及主办律师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更换。
6.合规性:法律顾问服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服务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2日13时30分至2025年05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获取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接收窗口(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方式:024-8396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024-83961750
邮箱地址:121479125@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光
电话:839617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