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初步设计的批复、大审审批[2025]00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807.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762.1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用地约6.694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雅春路(问潮路至雅春园小区)、观潮路(蒋谭北一路向东至现状路)、盛潮南路(西关49亩居住用地周边道路)、盛宾路(雅玥园西侧)、通潮西路(厂通路至厂通南路段)、西燕路(西燕路连接观潮路)、翠岚路(蒋谭东三路至科技路段)、厂通南路(中轴路-通潮西路)条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绿化给水、热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并对滨河大道(厂通路-辛杜庄村)、蒋谭东二路(污水处理厂西侧道路)、迎宾大道(蒋谭线-福喜路)等五条现状道路修补提升。 本标段内容:迎宾大道现状道路修补提升,内容包括:车行道局部基层破损位置进行挖补,非机动车道进行铣刨3cm罩面4cm,机动车道铣刨4cm罩面4cm,对路面进行标线恢复。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四标段:1673.301487万元。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2026年02月15日至2028年02月14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0 08:30至2026-0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09 09:3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双盲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7.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7.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7.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7.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7.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7.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7.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7.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7.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7.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2.7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7.3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7.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0316-8836057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王佳美,联系电话:0314-26795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8930152
电子邮箱: dcjsj2020@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双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四人沟万华小区D区11#楼2-1703(仅限办公室) |
| 邮编: | 065300 | 邮编: | 067000 |
| 联系人: | 何震 | 联系人: | 王佳美 |
| 电话: | 0316-5277129 | 电话: | 0314-267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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