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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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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4〕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发展大道(骆马湖路-二线大堤),洞庭湖路(世纪大道-新园小区东门)。

2.2项目建设规模:发展大道(骆马湖路-二线大堤)翻挖新建D=600~W×H=3000×2000mm雨水管道约2公里、新建D=400~D=600污水管道约0.3公里;洞庭湖路(世纪大道-新园小区东门)翻挖新建D=800雨水管网约0.2公里、D=300~D=400污水管网约0.8公里。

2.3招标范围: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骆马湖路-二线大堤)、洞庭湖路(世纪大道-新园小区东门)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9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总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69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形式);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8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支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且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无息)。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骆马湖路-二线大堤)、洞庭湖路(世纪大道-新园小区东门)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采用远程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具体评标方法请从附件中下载):

1、投标报价50分;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2分;3、资源配置与业绩25分;4、监理大纲23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1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3.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4.1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5日09:00至2025年08月11日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

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

徐慧

联系人:

彭翰麟

电话:

0527-84383696

电话:

0527-84355519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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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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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9385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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