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旧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濉溪县旧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1.4 招标人:濉溪广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濉溪广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濉溪县旧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咨询 ;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2026018;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2026018;
2.5 建设地点:濉溪县城区内及乾隆湖湖西南片区;
2.6 建设规模:濉溪县旧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位于城区内及乾隆湖湖西南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3平方公里,总投资约29.53亿元,其中工程费约24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涵盖改造(新建)道路交通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及光储充放一体换电工程等,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重大民生工程与发展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约8808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暂定1080日历天),具体节点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前期咨询:包括投融资咨询、工程咨询及其他咨询(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根据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洪评报告、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等服务事项;
(2)工程勘察及测绘:包括工程场地的勘察及测绘(不包含物探)、现状房屋(构筑物、树木等)的勘察及测绘、勘察及测绘进度和质量管理、勘察(初勘+详勘)及测绘报告的编制与提交等服务事项;
(3)工程设计:包括建筑、市政、景观等专业方案设计及评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技术审查等服务事项;
(4)工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图纸技术审查合格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服务事项;
(5)工程招标采购代理: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编制、开评标、资料归档、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招标采购程序等服务事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2)、(3)、(4)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②③三项设计资质,或满足④设计资质: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满足规划编制资质要求: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满足工程测绘资质要求:
工程测绘(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①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②截至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1.4 项目负责人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含子公司)需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 本招标项目 /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且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章。投标文件中内容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 其他要求: / 。
3.3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2月3日 17 时 30 分至 2026年2月26日9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9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在线投诉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广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幸福家园二期办公楼17层
邮 编:235100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561-609132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淮海路金鹰商厦A座1001-1003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冯萍
电 话:0561-3360033、13385618689
11.3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十一楼
电 话:0561-60799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其他事项:
12.2.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0512-58188516。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 (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2.2.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 CA 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12.2.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4 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13.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13.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13.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3.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①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濉溪县徽商银行:225008711141000002015875;开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②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A.采用纸质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C.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保函无效。
D.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③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接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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