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7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28,687.75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乐昌市山乡古韵西京古道乡村振兴示范带(坪石段)项目(二期)第二标段施工(第二次)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具体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R57.投标函及投标系统开标一览表要填写“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请问是否都填入“安全生产措施费”,投标函的格式是否改成”安全生产措施费”。 答1:是的填入安全生产措施费,投标函的格式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修正为:安全生产措施费; 问题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P15未提供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费”金额。 答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P17第9.8条投标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必须达到或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提供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在招标文件中也并未提供具体”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金额,请问如何处理? 答3:在开标一览表以及投标函中填写“0”或“/”即可。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韶关市北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16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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