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智慧教室系统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智慧教室系统更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JC2025(磋)-041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智慧教室系统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元):32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20000.00元
采购需求: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智慧教室系统更新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完成更新,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类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
3.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版发送到我公司邮箱,我公司收到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内回复电子版磋商文件(注:获取文件时间以我公司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磋商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自2025年06月13日09:00起开始接受《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