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坪滩法庭办公、信息化、安防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9 09:30:00,更正为:2025-05-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4-29 09:30:00,更正为:2025-05-09 09:30:00。
1.移除询价通知书23页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中的第三项“3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庭审终端 ”
2.移除询价通知书24页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中的第三项“3 A02019900 其他信息化设备 庭审终端”
3.原询价通知书15页 3.1.采购内容中的第十五项“庭审终端”中“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由原来的“是”更正为“否”。
4.本询价通知书中液晶电视和电视机的品目由“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修改为“A020910 电视设备”。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途中若无法进行品目的更改,可按照原有内容进行响应,但需在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材料》中附上本次更正公告内容,单独提供说明函表明知悉并响应品目的修改,评审时具体以更正后的品目为准。
5.“庭审终端”原有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为“屏幕尺寸:≥23.8"w,≥1920*1080屏幕分辨率,刷新率≥75Hz,支持HDMI,VGA,音频/耳机输出”现更正为:“对庭审过程中书记员软件界面进行输出显示。”
6.“庭审终端支架”原有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为“与庭审终端适配的专用底座折叠增高显示屏桌面支架 ” 现更正为:“与庭审终端适配的专用底座折叠增高桌面支架。”
7.询价通知书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以最新修改后下载的询价通知书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若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有所出入的地方,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岳池县人民法院
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广岳大道一段
联系方式:19909020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跃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洪洲大道东段29号附61号
联系方式:17313442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17313442930
四川跃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