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广州公证处2026年至2028年(24个月)打印复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我处拟通过公开报名、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方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积极参与报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本次公开遴选1家招标代理公司,依法为本项目提供全面的招标代理服务,满足国家规定的招标采购相关规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实施招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如发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
(二)协助处理质疑、处理投诉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三)提供招标政策咨询及全过程专业服务;
(四)其他与招标代理相关的业务。
二、资格要求
★对照项目以下资格条件要求,对参选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纳入本项目的评选范围。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招标代理服务);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二)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注册;
(三)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行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近两年具有政府项目采购招标代理业绩;
(五)承诺从广东省综合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且能够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与本项目高度相关;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需寄送的纸质材料(☆按附件1响应文件目录清单顺序整理,响应文件正本每页须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证明材料可加盖骑缝章或提供清晰原件扫描件)
(一)资格声明书(附件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资质证书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按实际需求提供);
(二)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公司简介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著作权证、租赁合同、场所照片、评审设备、评审系统照片截图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三)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材料(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相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参选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招标业绩(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招标公告截图),编制合同目录表,列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和合同签订时间(编制项目需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采购项目);
(五)服务内容、质量承诺书(附件5)及报价单(附件6);
(六)参选公司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专职中级职称人员名单(须附连续的社保材料);
(七)参选公司服务体系及招标代理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制度、招标代理工作流程、特殊情况处理程序、具有争议解决方案等);
(八)参选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四、服务期限与费用说明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且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完毕之日止;
(二)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2026年至2028年打印复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中标人收取,广州公证处不负担任何费用。
五、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主要从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资质、相关业绩、商誉、人员资质及投入情况、服务体系及招标代理工作方案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评审结果公告在我处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
(一)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提供的资料顺序装订,并编制目录,内容完整、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供纸质版一式2份;文件须密封并在启封处加盖单位印章,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
(二)报名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报名文件请密封后邮寄或快递(仅接受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以签收时间为准)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十二楼办公室,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83569604。
(三)报名文件须在2026年1月28日18:00前(以上时间为北京时间)送至递交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文件一经送达我处,视同报名文件上记载的参选公司已经向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递交本公开遴选的报名申请;
(二)参选公司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未中选机构的材料不予退还,由采购人存档备查,涉密材料除外;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所有。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保留对遴选流程、评审标准以及遴选结果的最终决定权。
附件:1. 响应文件目录清单;
2. 资格声明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承诺书;
6. 报价单。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6年1月21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