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高山煤矿空压机维保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完成,针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特邀请不特定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2.项目名称:高山煤矿空压机维保项目
3.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4.项目内容:高山煤矿1000m³制氮机中两台煤矿用螺杆式移动空气压缩机,一台空气压缩机由于高温出现机头抱死、另一台空气压缩机机头进水后引起机头抱死。该空压机不能运行,影响对1405采煤工作面正常注氮气,存在自然发火风险,威胁到矿井安全生产,需要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保。
项目(部件维护)技术要求:
耗材更换:空气、油、油气分离器滤芯及机油等按规定时间或工况更换。
部件检查:定期检查进气阀、各类仪表、阀件、冷却器、安全阀、放油阀、皮带、电机等,必要时清洁、调整或维修。
保养流程
停机断电,排废油,换滤芯、机油,调参数,开机观察油量。
安全规范
操作前释放压力、断开电路并做标识,尽量用原装部件。
其他要点
定期排冷凝水,检查电气系统,保证运行环境良好,遵循手册操作,培训操作人员。
5.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为88000元,高于采购限价为无效标。
6.本项目工期: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响应人资格条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以近三年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承诺函格式自拟)
7.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已有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不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7.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7.8.本项目不允许被河南能源集团公司、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及高山煤矿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7.9.单位负责人或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响应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须提供的材料及采购文件售价: 8.1.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16时00分到2025年11月07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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