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公益性公墓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成都东部新区公益性公墓项目施工/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如下补遗,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第九章定标方案变更为如下内容: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1 | 定标时限 | 定标时限:评标结果异议期结束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定标地点、定标时间具体详见评标结果公示)。 |
2 | 是否进行中标候选人核查 | 进行 核查的内容:一、是否被标注“资质异常”(查询途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核查栏);二、是否被安全生产许可预警标注(查询途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否受到可能影响履约的行政处罚(通过查询途径:“信用中国”);四、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内容进行核查(查询途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3 | 是否进行现场考察 | 不进行 |
4 | 是否进行拟派项目团队现场答辩 | 不进行 |
5 | 定标因素 | 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规模、类型与本标段的匹配程度;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履历情况。 (2)企业信誉:中标候选人在资质资格、履约能力相关条件及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评标专家评审情况:结合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相关评审情况,作为综合参考。 (4)专项经济技术方案:比较其投标文件中编制的专项经济技术方案。 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投标人应主动结合本项目定标因素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梳理并提供可响应定标因素的关键支撑资料。若中标候选人未提供响应定标因素的关键支撑资料,或提供的资料无法有效佐证其满足定标要求,定标委员会有权依据现有材料作出不利于中标候选人的判定,中标候选人对该判定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
6 | 定标方式 | 招标人领导班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党委、党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三重一大”决策层级)集体决策 定标程序: 招标人拟订定标材料,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确定中标人,并出具会议纪要。 |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23日10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3、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不变。
招标人:成都东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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