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灵山镇中心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海口市灵山镇中心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设备购置项目;
2.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采购单位:海口市灵山镇中心幼儿园;
4. 项目规模:详见采购清单;
5. 项目预算:人民币38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6.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交货完成;
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8.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9.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自标书售卖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具有《图书经营许可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