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涉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CG20261022033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慈溪市
一、招标条件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涉铁工程经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24〕188号、甬发改审批〔2025〕40号)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铁办科信函〔2024〕35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慈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建设内容: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设计里程K23+231.00-YK24+684.24(ZK24+688.074)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和相关设施的预留预埋,以及因桥梁施工引起的铁路“四电”迁改防护等。不含104#墩、梁板预制、照明、交安机电、景观绿化、地方建(构)筑物等的拆迁、施工借地及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与安评、洪评、环评等。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和相关设施的预留预埋等内容(不含104#墩、梁板预制、照明、交安机电、景观绿化、地方建(构)筑物等的拆迁、施工借地及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与安评、洪评、环评等)。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人: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但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承接过一个下穿既有铁路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2)、(3)其中之一:(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铁路或公路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施工单位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须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形,应在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业绩的认定标准和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二)拟派项目经理: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7月1日(以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为准)以来,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包含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2)、(3)其中之一:(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铁路或公路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人员身份、职务及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的,还必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5、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建设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承诺书)。(三)其他人员要求: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7月、8月)连续缴费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四)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近三年内无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准确,无虚假记载或弄虚作假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7、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4日8时至2026年10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通过CA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3、未取得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取得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具体请登录“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CA认证/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4、潜在投标人对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11月2日17:00。招标人将于2026年11月17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五、投标文件递交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在提交疑问截止日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通过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查看。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上海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逾期上传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七、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东华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党群)部,联系方式:021-51224579。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619号邮政编码:310007联系人:岳辰怡联系电话:0571-56735720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1501室联系人:黄英联系电话:15869171070杭州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23日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附件信息:
施工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