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询价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现场急需使用地材的施工现状,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中的不锈钢护栏(包件号:BXGHL-01)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曲溪污水处理厂进行设施设备更新与升级,升级后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万立方米/日。
2.2询价内容:详见附件一《询价采购物资一览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报价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产品准入或生产能力:报价人须具备询价物资生产资质,自身具有技术能力,物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报价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报价人注册资本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能够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①报价人应提供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的物资;②报价人应提供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5)履约信用:报价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询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行贿受贿名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限制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6)其他要求: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报价。
②参加同一包件报价的不同报价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结算采用一票制(13%专票)。
四. 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交货期:按照询价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2、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询价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由于施工需要,采购方需要调整采购货物性能的,报价方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到达采购方施工现场进行配合。
5、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6、验收方法及标准
6.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6.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询价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询价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初验收,初验收合格后由询价人试验部门进行材质检测,检测合格方为验收合格。
7.规格和数量
见附件一《询价物资一览表》,以上规格数量为暂定,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8.质量保证
8.1报价人应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
8.2在质量保证期内,报价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8.3报价人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询价人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报价人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4报价人在合同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8.5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9.运输
9.1供应商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供应商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9.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报价人承担并由报价人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9.3报价人应按询价人约定组织供应,合同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9.4报价人应在物资装车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号及启运日期通知询价人。
9.5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9.6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物资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1月20日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报价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上述平台发布通知。
5.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3日17时30分。潜在报价人须在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
5.3本次询价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询价公告附件一。
5.4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用,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资格要求符合情况下均可参与报名。报价人在报价前需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金额:¥10,000.00)。
户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项目部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011231024000183136
行 号:301100000120
★汇款单上须注明编号+包件号+汇款用途(例如:CR24(2026)-FJFZX-WZCG-15+包件号+投标保证金),不能合并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需从单位基本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1月25日下午15时。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于中标人确定后90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
5.5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6日10时00分。
报价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报价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报价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6日10时00分。
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版报价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5.6报价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询价采购物资报价表;
2)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4)纳税人资格证明;
5)报价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到的相关文件。
5.4: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低价法评标,即从通过形式与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其产品质量、售前售后服务、设计方案等均能满足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按不含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供应商的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规定
6.1 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调整。
计量方式:地材采用 点检验收 方式并现场签认。
6.2 货款支付比例:买方在验证发票无误并接收发票后30天内付本期货款的85%,90天内支付货款的10%,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30天内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出租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如买方出现资金困难,双方应就此事予以沟通协商,暂定延迟时间,商定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不追究延迟付款的责任,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若超过暂定延迟时间,从商定的延迟时间后开始计算,按欠付货款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但利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货款的3%。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票据方式。买方可以使用总货款(不超过)30%的12个月内的票据(商业汇票、云信、铁建银信、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建行e信通、信用证、其他金融工具中选择)支付货款,由卖方承担贴现费用和融资费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秭归县曲溪污水处理厂站设备及设施更新工程项目经理部
询价文件答疑联系人:张书龙 电话:17396195023
询价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福建分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7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1-87582263
2026年01月15日
附表一
询价采购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BXGHL-01)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不锈钢成品护栏 | 米 | 1000mm | 137 | 曲溪污水处理厂项目工地现场 | 2026年01月至工程结束 | |
不锈钢成品护栏 | 米 | 1050mm | 800 | |||
不锈钢成品护栏 | 米 | 1100mm | 155 |
注:以上询价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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