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合肥经开区小额零星工程(政府投资)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合肥经开区小额零星工程(政府投资)跟踪审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合肥经开区小额零星工程(政府投资)跟踪审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JJWZ0013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JJWZ00130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经开区
2.6 招标项目规模:2025-2026年合肥经开区小额零星工程(政府投资)跟踪审计招标,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负责合肥经开区建设的小额零星(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小额零星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概算批复投资3000万元以内的项目(若单个项目工程总投资额满足3000万元以下标准,但概算批复中批准的跟踪审计预算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具体根据大建设计划及三年建设规划和下达建设任务委托项目为准。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10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到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续签合同中标费率、服务内容与标准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期内单个具体项目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并完成结算时止。
2.9 招标范围: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并配合后续复审、复查等相关工作。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106万元/年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1)土建(或土木建筑)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安装(或安装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3679165。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 1 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51-6387898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367916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405楼(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西南角)
电 话:0551-63679318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