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91]ZBZX[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南屿镇(含村镇办)柳浪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恒丰鼎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10号新药创制中心1号楼22层2202室 | 8,318,921.12元 | 83.7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屿镇(含村镇办)柳浪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类(恒丰鼎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垃圾转运服务 | 垃圾转运服务 | 完全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投标文件。 | 完全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投标文件。 | 完全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投标文件。 | 年 | 完全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投标文件。 | 8,318,921.1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余霖 |
评审专家: | 麻日桂 、 黄德义 、 程琦栋 、 杨建林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服务费比率1.5%; 成交金额(100万元—500万元)服务费比率0.8%; 成交金额(500万元— 1000万元)服务费比率0.45%,代理服务费按照合同包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计算结果的50%收取。②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向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到款项后,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正式发票。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称:福建省 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1808010010010449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屿镇(含村镇办)柳浪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3.096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屿镇水西林13号
联系方式:0591-2280617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联系方式:0591-87270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哲祺
电话:0591-87270196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