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昌县农业农村局购买村集体经营类扶贫资产保险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22-00103
项目名称:建昌县农业农村局购买村集体经营类扶贫资产保险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96362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具备为全县经营性扶贫资产提供振兴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2.严格履行保险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2.1振兴保障:国家投入扶贫产业设施的财产保障及产业设施带动的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收入,包含下列情况:
(1)产业设施保保障:按照建昌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经营性扶贫资产清单,提供财产损失保障。(资产清单见附件)
a)保障范围: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指发生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风暴潮、巨浪、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干旱、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扶贫产业设施的财产损失。
b)保障实务:经营性扶贫资产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险金额以农业农村局提供扶贫项目投资金额数据作为保险金额,且对扶贫资金投入部分足额投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髙不超过保险金额。
C)理赔实务:发生保险责任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保险单正本和分户清单;索赔申请书和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薄、单据;县级以上气象部分出具的气象证明;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生活困难救助保障
a)保障人群:扶贫产业项目带动人口
b)保障范围: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困难,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应支付的救助费用:保障总额度是产业带动人口总数乘以7260元,或由农业农村局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每人赔偿金额=该地区人均目标收入-人均实际收入-其他补偿金额
2.2其它赔付:
其它赔付标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3.进行年度核算。保险期结束后,保费发生资金结余的,可顺延为下一年度保险金,如市乡村振兴局确认不再续保后, 承保公司将剩余资金退回。
4.理赔期限,自理赔受理之日至理赔结束不得超过6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并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8日11时30分至2025年10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开标现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文档1份(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PDF有目录及页码)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开标时,如选择有人参加开标会议请参加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外另准备一份)、“身份证原件”及保函原件于开标日到开标指定地点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如选择无人参加开标会议请按要求填写格式19关于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承诺函,并将承诺函和密封的电子版备份文件(U盘)邮寄,邮寄地址:葫芦岛市建昌县书香佳苑33号。联系电话:18041950068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设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注册,具体规则请拨打网站联系电话。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朝阳路一段97号
联系方式:04297719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荣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58号帝豪天下大厦1-818
联系方式:18041950068
邮箱地址:nmrx2013@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包头银河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内蒙古荣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03011809224625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刚
电 话:1804195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