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经开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绵阳经开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智慧校园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经开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绵阳经开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绵经开经科发〔2024〕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鑫耀产城融合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鑫耀产城融合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慧校园设备采购(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经开经科发〔2024〕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交货地点:绵阳经开区塘汛街道。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绵阳经开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09719.57㎡,项目净用地面积约89497.11㎡。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11495㎡,地上建筑面积约89495㎡(其中包括普通教学楼、创新教学楼、宿舍、艺体楼、食堂、综合行政楼、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22000㎡(包含地下设备用房及停车库):400㎡运动场地1处(含足球场)、标准篮球场7个、标准排球场5个、标准羽毛球场5个以及室外非机动车停放区、道路、绿化、围墙等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建筑与装饰工程、精装修包含食堂、报告厅、图书馆等。本次实施该项目智慧校园基础硬件建设(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机房及UPS配电系统、安防系统、广播及扩声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一卡通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校园物联、家校共育、智慧消防、桥架及管线系统)、智慧校园平台及应用软件(校园基础数据平台、校园数据应用平台、校园统一门户系统、教学教研系统、教师服务系统、学生工作系统、校园管理系统)、功能室建设等。
2.3 交货期:150日历天,本项目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安装。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智慧校园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智慧校园平台、广播系统、校园基础网络、中心机房、云网络教室等设施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电子信息化或建筑智能(慧)化设备供应安装业绩。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核心产品包括:智慧校园平台、核心交换机、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2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绵阳日报(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鑫耀产城融合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527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816-297519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8-8666998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11月1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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