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JW2025010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进行招标,总招标控制价为519192元,服务期2年。其中1包为海滨三路食堂外包,招标控制价为235200元;2包为海滨五路食堂外包,招标控制价为283992元。
四、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1 海滨三路食堂外包 2年
2 海滨五路食堂外包 2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1包最高限价为235200元;2包最高限价为283992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所投标包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须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六)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
(七)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函)
(八)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九)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函)
(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若因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线上投标文件不一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开标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