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东兴市新华路(东盟大道至北仑河段)市政排水改造工程1标段(AK1+020—AK1+472)
三、 采购项目编号:E4506002841001604001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25年04月28日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8658137.56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东兴市新华路(东盟大道至北仑河段)市政排水改造工程1标段(AK1+020—AK1+472) | / | 1 | 项 | 8658137.56 | 8658137.56 | 东兴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东兴市北仑大道145号 | 91450681747966743M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东兴市新华路(东盟大道至北仑河段)市政排水改造工程1标段(AK1+020—AK1+472)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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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陆贻泰、林大国、黄志刚、钟永明、潘润佳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项目经理:韦保辉(注册编号:桂245070806029;身份证号:450122********4515)
2、公告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3、公告日期(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2025年5月8日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愿
联系电话:0771-5725583
传真:/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6-1号南湖翠苑4层0431A号、0431B号、0431C号
2、采购人名称: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770-7663618
传真:/
地址:东兴市外滩公园60号
